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关于新闻中心推行宣传报道申请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2-10-26浏览次数:1451

学院各部门、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好学院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服务好学院的各项事业发展,新闻中心面向全院推行宣传报道申请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中心下辖翠文报、广播台、视频中心三家媒体,中心为各部门、组织提供文字采访、摄像(视频)、摄影、微直播(新浪微博、人人网、腾讯微博的微博上墙)、活动主持人等常规业务,也受理新闻发布、网络宣传等业务。
  二、新闻中心原则上只受理学院各部门、学生组织、社团的活动采访任务,不受理班级及学生个人申请(代表学院参与的活动除外)。
  三、新闻中心采访报道受理流程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领取《新闻中心宣传报道申请表》(见附件)——填写申请(指导老师签字、盖章)——申请递交至E115新闻中心办公室——受理采访——稿件校对——发布新闻。
  四、为保证报道任务顺利完成,常规活动,如晚会、汇演、比赛、讲座等原则上需在活动开展3天之前递交申请,以便于采编人员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五、如无特殊要求,新闻中心在对活动的基本信息确认后按照正常流程和途径发稿。
  六、新闻中心对采编的稿件、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的保留时间为7天,7天之后非新闻中心存档内容的将不予保存,请大家自行做好存档工作。
  特此通知。

                                             新闻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新闻中心宣传报道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