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文明离校是大学生毕业前的重要工作,是检验学生成长成才教育成果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离校手续办理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毕业生离校氛围,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遵照执行。
一、离校教育总体要求
(一)理想信念与核心价值观教育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思践悟二十大,砥砺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坚定历史自信,树立远大志向,将青春“小我”融入时代“大我”。
(二)就业形势政策与指导教育
开展毕业生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以“书记校(院)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和就业实践基地建设为抓手,开展规模性、专题化的招聘活动,助力学生就业成长。毕业生可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苏州城市学院智慧就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心理健康教育
关注毕业生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职业素养指导,帮助学生缓解毕业、就业焦虑情绪,疏导心理困惑,增强社会适应能力,顺利度过毕业、就业的心理关键期。
(四)诚信感恩教育
开展以诚信感恩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思养育之恩、念培养之情、怀关爱之心等系列教育活动,树立诚信感恩意识,饮水思源,回馈社会。
(五)法治安全教育
强化法治安全教育,引导毕业生加强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做好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离校氛围。
二、离校教育具体内容
(一)毕业生座谈会、毕业班班会、毕业生诚信教育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于6月15日前,自行组织开展毕业生座谈会并指导各毕业班开展班会和班委会,积极围绕学校发展、学生管理、校友工作等建言献策,对毕业生进行文明离校教育并妥善安排相关工作。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二)欢送毕业生系列活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和各级团学组织结合文明离校教育要求,举办一系列线上线下文体娱乐活动,充分依托学校新媒体矩阵加强宣传报道,为毕业季营造温馨氛围,为毕业生增添难忘记忆。
(三)毕业生校友工作
校友服务中心畅通2023届校友联络员服务渠道,积极组织开展赠送校徽和树木认捐等活动,搭建毕业生与母校联系桥梁,推动学校事业和校友工作的共同发展。
(四)集体毕业照拍摄
定于6月15日至17日安排集体毕业照拍摄工作,具体事宜由各学院自行通知。
(五)党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届全体毕业生党员依托“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关系转接,请各学院党委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六)团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要求,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依托“智慧团建”信息系统进行关系转接,请各学院团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七)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安排
2023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将于6月18日(星期日)在综合楼多功能厅分批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离校手续办理要求
6月10日起,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离校查询”入口,查询离校手续的办理状态。毕业生可查阅本人情况。
离校手续办理包括以下七方面内容: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详见《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三)学生证注销:6月1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学生证,统一至师生服务大厅注销;未能统一注销的,请于6月18日当天,自行前往综合楼202注销。
(四)费用结算:如遇学子卡账户异常,请至综合楼223办理相关手续。
(五)图书清还:未欠费、欠书学生账号集中注销,有欠费、欠书学生请在工作日8:40-16:45期间前往借书处处理。
(六)一卡通注销:一卡通帐户异常的毕业生请于6月18日之前,携带一卡通至一卡通中心办理手续;7月11日统注销毕业生帐户。
(七)学生宿舍退宿:请至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1.办理时间:6月13日--6月17日8:40——17:00、6月18日、19号7:00——20:00;
2.办理地点:学生宿舍15、3、10、16号楼服务台(6月19日以后办理地点:学生宿舍15号楼125室)。
学生宿舍楼号 | 办理地点 |
1#、2#、12#、13#、14#、15# | 15# |
3#、4#、5#、6#、7#、8# | 3# |
9#、10# | 10# |
11#、16# | 16# |
3.退宿后,请毕业生可出示企业微信离校查询模块界面或打印凭条到各班主任指定地点领取毕业证书等材料。
苏州城市学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