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流程:
1.发起流程
用印单位进入学校数字门户办事大厅“对外合同(协议)用章申请”版块,填写、提交申请,填写内容包括流程名、用章种类、合同编号、合同总金额、盖章份数等内容;
2.综合条线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
综合条线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校对,审核通过后,根据合同类型及合同归口管理单位,提交相应负责人进行审核;
3.合同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合同归口管理单位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条线负责人审批;
4.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批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条线负责人、主任审批同意后,提交纪委办公室主任审批。
5.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处理
经纪委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进行备案并盖章(综合楼310)。
6.注意事项
(1)未经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合同,不得加盖对外合同(协议)专用章;
(2)用于盖章的合同(协议)材料须是原件,不得是复印件或传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