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对外合同(协议)用章申请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3-02-22浏览次数:877

办公流程:

  1.发起流程

  用印单位进入学校数字门户办事大厅“对外合同(协议)用章申请”版块,填写、提交申请,填写内容包括流程名、用章种类、合同编号、合同总金额、盖章份数等内容;

  2.综合条线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

  综合条线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校对,审核通过后,根据合同类型及合同归口管理单位,提交相应负责人进行审核;

  3.合同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合同归口管理单位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条线负责人审批; 

  4.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批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条线负责人、主任审批同意后,提交纪委办公室主任审批。

  5.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处理

  经纪委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进行备案并盖章(综合楼310)。

  6.注意事项

  (1)未经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合同,不得加盖对外合同(协议)专用章;

  (2)用于盖章的合同(协议)材料须是原件,不得是复印件或传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