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3-02-13浏览次数:490

全校各单位:

  中国共产党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将于2023年2月19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2月19日8:30

  二、会议地点

  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校在职副处职及以上干部,部门临时负责人,县(区)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各民主党派代表。

  四、其他事项

  1.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全校在职副处职及以上干部、部门临时负责人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校纪委委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县(区)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各民主党派代表由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

  2.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并佩戴口罩,会议期间关闭携带的通信工具或将其设置静音状态。

  3.参会党员请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4.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请及时请假(联系人:潘梦琦;联系方式:18036831822)。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