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4-01-08浏览次数:2614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苏大委组﹝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各支部请在2014年2月21日前完成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

  二、评议范围及定格

  1.各支部在编党员都应当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格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确定优秀党员,以党员民主评议、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的结果为依据。

  3.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因其尚处在预备期中,不宜评为优秀党员。

  三、评议程序及要求

  1.各支部应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对照党员标准和岗位职责,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作出自我评价。

  2.各支部要在对“问题党员”(主要是指“三不党员”、违反党纪国法、主动要求退党、违规发展进入党员队伍的党员)进行专项排查和核查预审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注意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举手表决和票决的形式确定党员的年度评议格次,形成支部决议。

  请各支部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由党员本人签名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一)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二)两份材料的纸质版,一并报送党委办公室E302室。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及时将评议情况录入苏州市基层党建信息平台。联系方式:66510521;邮箱:sdwzys@163.com 

 

中共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 (3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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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 (3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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