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3-05-22浏览次数:2047

 

各党委、党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着力增强毕业生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切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珍视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各党委、党工委要通过上党课、学习交流、理论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和引导毕业生党员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进一步明确党员的标准和行为规范,督促党员严格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普遍开展组织纪律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题教育,向毕业生党员发放《毕业生党员热点问题解答》、《党员组织纪律警示卡》(学校统一印制)。开展“不合格”党员警示教育,让毕业生党员熟知“不合格”党员的常见表现和组织处置方式,使他们时时紧绷纪律弦,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5月29日下午2:00,党委组织部将在医学部四楼学术报告厅举行“珍视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工作

  各党委、党工委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制度,建立信息卡,确保做到一人一卡。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基本信息、目前的联系方式、固定通讯地址、直系亲属联系方式、毕业后的去向等(登记卡样式见附件1)。要通过多种联系方式的登记,为今后联系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掌握学生党员毕业后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提供有效途径。

  三、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档案检查工作

  各党委、党工委要在学生党员毕业前普遍进行一次毕业生党员档案检查,重点检查党员档案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备,防止出现错装、漏装、遗失现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的交接工作,及时告知学生党员档案流转过程,帮助学生了解掌握自己的党员档案动向。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继续考察培养,各党委、党工委要提出培养意见,并将他们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培养期档案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各党委、党工委应督促支部建立工作资料档案,注意保存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手资料。

  四、组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续服务团队

  为切实防止因转出党组织教育、服务不到位而产生新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现象,我校将组建常态化专业服务团队,专门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的咨询、解释和服务工作,着力帮助他们协调和解决离校后组织关系转接中出现的各类现实问题。各学院(部)根据毕业生党员数量,应至少明确1—2名熟悉本院(部)毕业生党员情况的教职工党员参加服务团队。服务团成员在暑假期间要保持手机开通,以方便毕业生党员咨询。各党委、党工委在学生离校前,将专业服务团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告知每名毕业生党员。

  各党委、党工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续服务团队名单(附件2)5月24日前报党委组织部。5月27日下午3:30,党委组织部将在物理科技楼418教室对全体服务团成员以及组织人事秘书进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与转接专题培训。

  五、定期开展毕业生党员回访工作

  各党委、党工委要于9月份,对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回访”,并及时将回访情况登记到信息卡上。对已转入目的地党组织的党员,提醒其自觉履行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还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提供帮助,确保尽快转入方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对转入地发生变化的党员,及时改派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组织关系一时难以落实的,应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帮助解决问题。

  各党委、党工委要将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毕业生离校工作整体方案,认真谋划、统筹推进、扎实落实,确保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集中教育管理活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和活动中的典型案例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各党委、党工委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刘慧;电子邮箱:liuh@suda.edu.cn;联系电话:67507257。


   附件:1、苏州大学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卡.doc 68 (KB)
   附件:2、苏州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续服务团队成员名单.doc 64 (KB)
   附件:3、苏州大学“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6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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